内设机构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机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法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组织拟订区政府法治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建议,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发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组织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调研、协调改正和评估工作;定期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和备案审查,承担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承办依法应由区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其他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涉及区政府的有关诉讼事物和非诉涉法事物,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区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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