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457-3322561
机构职责:
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并指导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协调工作。
依法对全区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指导市场价格垄断执法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指导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行为规范工作;指导推进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收费价格公示制度,负责商品价格标签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12315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建设及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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