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农村工作、河长制办公室
机构职责:
1.负责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负责处理机关党务、政务、信息、档案、负责组织农业扶贫开发政策落实、监测和统计工作、保密等收集、分析、管理。负责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2.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重要综合性材料。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的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3.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建议。组织、指导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和区域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政府实体展示服务平台,推动绿色(有机)产品产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4.组织实施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等相关工作。
5.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监测分析种植业产业发展形势并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农机相关行政职能。
6.承担全区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并实施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纠纷等工作。组织落实区总河长和区级河长会议确定事项及日常工作。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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