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08 来源: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访问量:
字号:

机构职责:

1.拟订城乡建筑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区城乡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城乡建筑房屋、相关市政工程建设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实施建筑企业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出省出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管及业务指导。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负责掌握全区建筑业数据信息。负责建筑业执业人员日常管理。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初审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2.拟订全区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城乡房屋、相关市政工程建设和城镇管理相关领域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和科技项目研发指导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和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3.执行地区建筑工程定额单价及补充定额单价。指导监督全区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建筑工程造价信息。

4.拟订全区城乡房屋和相关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城乡房屋和相关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现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材料和质量检测,以及质量检测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认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乡房屋和相关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