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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08 来源:综合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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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l.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安全、保密、信访法制、人事、机构编制、劳资、档案、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承担机关作风、精神文明、党风廉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策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收支及国有固定资户管理。

2.拟定全区城镇住房政策、制度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分配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提出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需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住宅产业化发展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3.拟订城镇管理及改革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城镇公园广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垃圾、公共停车泊位、冰雪清除等工作。指导督促执行全省、地城管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和流程。指导信息化城镇管理工作。

4.拟订全区城镇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防涝、污水、燃气、供热、道路桥梁、地下管廊(线)、公共照明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地铁和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5.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相关领域经济运行。组织拟订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建设的经济支持政策,提出国家、省、地及补助资金计划需求。负责行业数据统计、经济信息管理和住建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和监管。

6.组织实施城镇房屋、城镇环境和卫生、城镇内道路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区城镇危险房屋改造、城镇内道路、城镇环境容貌和卫生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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