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457-3321378
办公时间:五一之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一之后:下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松岭大街22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林业局)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三)组织指挥全区公安侦查工作,承办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处置治安事故骚乱;承担区政府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全区户政、出入境等有关事务;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六)保护全区森林资源,查处森林案件,调查森林火因;协调野生动物管理和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工作。
(八)负责全区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公安宣传、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等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建设,实施执法监督。
(十)负责全区公安装备、经费保障等工作。
(十一)承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松岭区委、松岭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责:负责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全局的公文处理和文书管理工作;负责筹备组织召开全局性会议等。
机构职责:负责全区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负责全区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区禁吸、禁种、禁制、禁贩卖毒品工作及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及禁毒宣传工作;承担区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构职责:负责全区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维护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负责车辆和驾驶证管理工作。
机构职责:负责治安、户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公民出入境许可、管理等工作,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居留、旅行等进行管理及对外国人、无国籍人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负责协调公安外事等工作;负责全区的身份证管理工作。
机构职责:负责保护全区森林资源,侦破森林案件,森林火灾火因调查和处理工作;协调野生动物管理和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办理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伪劣商品、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案件。
机构职责:负责侦办全区范围内经济犯罪案件;有效打击全区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分析研究全区经济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全区经济犯罪动态,制定科学的经济犯罪预警机制。
机构职责:是局党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公安宣传和民警培训等工作;负责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督察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守法教育、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等工作。
机构职责:负责全局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机构职责:负责全局财务管理、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秩序、安全、环境卫生、车辆管理等工作。
机构职责:派出所负责管理辖区内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和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机构职责:派出所负责管理辖区内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和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机构职责:派出所负责管理辖区内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和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机构职责:派出所负责管理辖区内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和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机构职责:派出所负责管理辖区内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和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机构职责:派出所负责管理辖区内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和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