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松岭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11-22 来源:松岭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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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政策。2.研究提出扶持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3.贯彻执行国家、省、地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4.指导全区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园区建设。5.监测、分析、预测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指导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6.指导全区各类中小企业改革、改组、改造,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融资上市工作。7.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股份制改造。8.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9.对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实行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规范企业行为。10.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发等工作。11.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创新基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信息化工作。12.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创新基金项目。13.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14.研究提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建议,负责省、地及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省、地、区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15.参与省、地、区基本建设资金、技改资金、能源基金和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有关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相关资金项目。16.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外事、外经、外贸工作。17.组织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18.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外资引进、利用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和扩大就业。19.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的工作,扶持各类公益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20.协调落实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环保节能、环境监测、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职业卫生、质量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2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党建、工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各类协会、学会和社团工作。22.承担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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