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解读——稳岗返还
为持续释放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政策红利,精准赋能企业稳岗扩岗、劳动者技能提升,大兴安岭社保中心启动惠企政策系列解读活动。本期围绕稳岗返还政策开展深度解读,旨在帮助参保企业精准把握政策核心要义,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
一、政策内涵
“稳岗返还”,是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发放的补贴,以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压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一项惠企政策。
二、享受条件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裁员率公式:(上年年末参保职工人数-上年年初参保职工人数)/上年年初参保职工人数*100%),其中参保职工减少人数中应扣除劳动合同期满、退休、死亡、职工辞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人数。〕
三、享受对象
1.参保企业。2.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3.对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以及上年度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参保企业,不享受该政策。
四、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企业划型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执行)
五、办理模式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服务模式。相关企业须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renshenet.org.cn/),在“单位稳岗返还确认”模块完成企业划型、返还金额、对公账户等信息核对确认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拟拨付企业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六、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七、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
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参保企业,不在“免申即享”范围内,须通过自主申报方式申领。申领时可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renshenet.org.cn/)“劳务派遣稳岗返还申领”模块办理,按要求上传相关要件,提交申请。
八、政策执行期限
1.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2.业务咨询电话:0457-2120521。
关联稿件:
终审:王德友
复审:白俊生
初审: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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