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须知
一、认证时间
企业职工、灵活就业离退休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待遇资格认证(两次认证间隔不超过12个月,即:本次与上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超期未认证将暂停待遇发放,重新认证成功后下月恢复并补发待遇。
企业职工、灵活就业新退休人员,要在待遇核定后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影响首次养老金发放。
二、认证方式
1、自助认证。领取待遇人员在国内居住,使用支付宝APP认证,非本人实名认证的支付宝可以给他人认证。
认证方法:在支付宝app中搜索“黑龙江人社”——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跳转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进行人脸识别。出现提示认证成功后,点击“确定”,再点击“认证记录查询”进行人脸识别,可以查看认证结果。
2、协助认证。无法实现自助认证的大兴安岭地本级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离退休人员,可联系我中心8号窗口咨询办理协助认证。
3、境外认证。领取待遇人员在境外居住,使用外交部“中国领事”APP进行人脸认证,也可提供领事馆出具的认证表进行认证。
三、特别提醒
1、为防止您的待遇停发,请定期通过支付宝查询认证记录情况,确保认证时间符合周期要求,避免超期认证影响领取社保待遇。
2、为确保新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待遇,请新退休人员保证提交退休申请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我们将为未完成待遇资格认证的新退休人员提供电话告知服务。
3、待遇资格认证分两步,先认证再查询,确定认证是否成功;与上次认证时间对比,确定是否超期认证。
松岭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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