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7 来源:松岭区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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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现对下列医药机构做出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决定,公示如下:

序号

定点名称

医保编码

地址

1

大兴安岭顺康药店

P2327620001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爱民路98号)

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凡对上述医药机构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实名反映,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将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57-3315666。

松岭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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