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篡改基因检测报告骗取医保基金?犯诈骗罪!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份刑事判决书:

这起案例以法律惩戒的刚性,敲响了“红线不可碰、底线不可破”的警钟。
被告人陆某,某医药公司医药代表,主要负责推广肺癌靶向药甲磺酸奥希替尼片(下称“奥希替尼”)。奥希替尼获批可用于治疗经检验确认存在EGFR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然后由某医院呼吸内科医师陆某于2020年10月,依照虚假阳性报告为患者徐某使用医保报销开具奥希替尼1盒;
某医院呼吸内科医师尹某于2021年3月、4月,依照虚假阳性报告为患者赵某使用医保报销开具奥希替尼2盒;
由某医院呼吸内科医师胡某于2021年1月至4月,依照虚假阳性报告为患者宋某使用医保报销开具奥希替尼5盒。

法院审理认为:
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国家医保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
综合考量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鉴于其作为医药代表为推广药物使用,获取业绩和提成,罔顾医保资金安全,其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不宜适用缓刑。
最终判决:被告人陆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退赔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发还(返还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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