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定,我局依法对以下取水口进行封井处理,同时取水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序号
取水单位
封井原因
1
王秀兰
未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
钱翠艳
因项目停产,不再需要取水
终审:
复审:
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