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松岭区关于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细则(试行)》(松发〔2023〕16号)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8 来源:发改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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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松岭区委员会研究决定,《松岭区关于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细则(试行)》(松发202316号)文件于2025年12月1日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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