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级河湖长及河湖长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9 来源:水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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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和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领导工作调整,经区总河长同意,现将区级河长调整如下:

一、总河湖长

金广丹区委书记,同时担任嫩江右岸松岭区段河长。

区委副书记、区长,同时担任多布库尔河河长。

二、区级河湖长(县级河流)

区委副书记,负责古里河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负责坎都河。

邱武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负责二根河。

原明科区委常委、副区长,负责多布库尔河小扬气镇段。

王宜耀副区长,负责多布库尔河劲松段

副区长负责那都里河

周艳芳副区长,负责多布库尔河古源段

三、河湖长制办公室组成

任:原明科区委常委、副区长

任:吴海波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晓光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草局。

乡镇级河湖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段长各镇自行安排行文上报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区级河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对应人员如有变动自动补位,并报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不再另行文调整。


松岭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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