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5〕777号)和《黑龙江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相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强化“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加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指导网络体系建设和管理,提升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设立病虫疫情监测点38个,组织开展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0.8万亩,开展绿色防控,重大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得到有效处置,有力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实施方式
为有效提升统防统治工作效率,推动统防统治专业化水平,采取统一采购防治服务(含药剂)的形式开展统防统治。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区地点选择及实施时间要求。项目区应集中连片,以大豆作物为主,便于无人机航化作业,项目区地块适当优先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倾斜。可根据实际大豆田间状况等确定施药时期,最晚应不晚于2025年8月底。
(二)药剂供货单位要求。一是药剂供货单位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资格,供应肥料、药剂、助剂等产品须符合国家农药管理和使用规定及本实施方案要求,且应是经我省植保部门试验示范或在我省大面积应用的安全、绿色、环保、高效的农药产品;二是防控药剂供货单位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农药质量检测报告,不合格产品将按合同约定做赔偿处理,造成生产损失的,供货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是提供购药票据(凭证)、药剂样品照片。
(三)药剂要求。重点防控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重大病虫害。项目区地块喷施药剂优先使用生物药剂、理化诱控、天敌昆虫等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占比不低于60%,化学防控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药剂。综合考虑多种防治对象和农作物提质增产需要,科学合理混配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微肥等)及农药增效助剂,实现防病、防虫、提质增产和农药减量增效的目标。
(四)防治作业单位要求。一是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应符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并在“掌上植保”APP—“防治组织管理”模块注册和报送信息。二是项目作业全部使用植保无人机进行统防施药作业,作业单位须通过无人机生产企业的作业监测平台或通过推送方式接入“黑龙江省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监测平台”进行监管和验收。三是在统防作业开始前,承担统防任务的作业队需对作业的农用无人机进行检修,特别是流量计和喷嘴部件。流量计和喷嘴如有磨损或损坏的,应及时更换并调试合格,以免影响作业质量或导致监管数字平台的流量显示与实际喷量间产生误差影响监管。四是作业单位需提供每架次的作业航迹图,对弄虚作假或未按作业标准要求作业的航化作业服务组织,将列入“黑名单”。五是作业单位在项目结束后要提供第三方监管单位出具的作业质量验收报告、作业航迹图、作业现场照片、药剂出库入库单、农户签字确认单、作业台账等,台账应详尽记录施用药剂品种数量、地块位置、作业面积、作业时间等信息。
(五)植保无人机作业参数要求。作业区域围绕主栽作物大豆,采用大规模农用无人机开展集中施药作业。一是植保无人机飞行高度、距作物高度平均1~9米范围内,如田间电线等障碍物较多或坡岗地,可适当提升飞行高度;二是飞行速度,9米/秒以下;三是作业喷幅,3~11米;四是亩喷液量(升/667㎡),亩喷液量2升/亩以上。五是航化作业应按1%~1.5%的比例添加航化专用助剂。根据作业机型大小,可在以上参数范围内合理调整。
(六)作业面积要求。一是总作业面积应不少于实施任务面积;二是违规作业面积比例不应超过总面积的10%(不规范作业是指未按照任务方制定的作业参数开展的作业,包括飞行高度过高、速度过快、喷幅过大、喷量较少等)。
(七)其他要求。一是及时全面监测和处置植物疫情。加强病虫疫情监测点和植保员的管理及培训指导,做好各类监测设备的维修维护和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我区病虫疫情监测网络体系的作用,实现对重大疫情的常态化、全覆盖监测。对大豆疫霉根腐病等重大植物疫情,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防控指导意见》中“农作物重大疫情防控技术”要求,及时组织统防统治,科学有效处置,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二是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在统防统治中,应积极示范应用纳米农药预混技术、智能化性信息素迷向技术等先进植保技术,积极配备风幕式喷杆喷雾机、高效智能农用无人机、除草机械等绿色防控装备,并加大示范宣传和展示力度,促进植保新技术措施落实到田。
项目区其他农事操作按照当地常规开展。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统防统治所需的购买药剂(药械)费、施药作业费、物资材料费、劳务费、植物疫情扑灭处置费,防控设施设备维护费(含更换喷头、修复诱虫灯等)和保险费,以及防控技术指导费、技术应用费等其他符合规定的费用支出。技术指导和技术应用费是指开展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和防控调查指导、防控技术试验示范应用、病虫疫情检验鉴定、防效调查评估、防控技术宣传及组织和参加相关技术培训等方面支出,住宿、交通、伙食补助等差旅费用按当地财政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二)重大病虫疫情监测补助。资金主要用于38个病虫疫情监测点兼职植保员田间调查补助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防护服和防护用品等费用;组织开展监测点植保员培训所需的交通、食宿、资料、田间指导及聘请讲师等费用;维修维护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及所需的用电、耗材及其他开展预测预报工作的必要支出,包括购买重大害虫性诱捕器和诱芯、物联网设备流量费等费用;市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田间病虫疫情调查监测的交通、伙食补助及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等费用按当地财政部门管理规定执行。植保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额度不低于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不低于3万元。
五、资金监管及验收
(一)项目实施监管。作业单位应雇佣第三方监管单位对作业任务实施情况及实施质量进行监管,项目由松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及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配合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地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总体运行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绩效目标和技术要求落实落靠,规范使用并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该方案在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并对项目落实地块信息通过张贴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项目数字化验收。一是在制定统防任务时,规范命名,采用“地点+时间+防治任务”的命名方式。二是在统防作业期间,要充分利用监管平台系统,跟踪做好无人机航化作业的实时监测和田间作业抽查监管工作,确保统防作业按要求规范开展。三是作业结束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认真核实亩喷液量、作业面积、违规作业面积比例和作业效果等指标。
(三)项目跟踪验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喷施地块面积、实施技术要求等进行跟踪验收。各项指标验收合格、验收结果在地块所在镇、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公示5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根据第三方监管公司出具的作业质量验收报告拨付资金。
(四)认真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规范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党组会议记录、合同及发票、第三方监管公司出具的作业质量验收报告、农户签字确认单以及实施方案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资料的留存,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完成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组织农业工作人员,配合完成项目相关材料的形成。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须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