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松岭区各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公告
按照中央和省、地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松岭区3个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经松岭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
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2.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古源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劲松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