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松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文件的解读
一、预案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水平,全面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适应新形势下面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要求,保护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我局重新修订了《松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我局对预案的制定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主要负责同志为主的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我们在原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经过调研我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际情况和征求意见,对预案进行了2次集中讨论和修改,组织了应急管理局各位领导及骨干成员对新制定的《松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经过征求区主管常务副区长和14个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后,于2024年2月中下旬形成了《松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二、预案主要内容解读
《预案》共分七章。
(一)总则。阐述《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对事故等级和判定标准进行了划分。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进一步规范明确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明确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相关职责。针对应急救援方面成立了指挥部设在应急管理局,同时对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单位主管行业领域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
(三)预警预防机制。该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监控、预警行动两部分,其中信息监控明确了对信息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的监管单位。预警行动对信息分析研判,预防、预案启动做了相关说明。
(四)应急响应。该部分主要包括信息报告和处理、响应分级、指挥和协调、紧急事件处置等做了详细说明。其中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紧急处置对事故发生后报告、救援队伍保障、指挥部成立、人员疏散等做了详细说明。
(五)后期处置。本部分包括善后处置、总结评估两部分,善后处置中对物资征用、补偿、返还做了说明;对善后处置负责部门、理赔情况进行了细化;同时对事故调查、事故报告及评估总结做了详细说明。
(六)保障措施。该部分对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保障、技术支持与保障、宣传培训、演练、监督检查提出详细规定。通信方面对通信设备使用、通信方式提出要求,明确了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应急支援与保障对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数量和配备标准给出明确要求,同时对资金、物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等方面保障提出要求;在宣传演练方面明确了企业、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职责。
(七)附则。进一步明确了救援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明确了本预案的备案和解释部门,同时对预案的下次修订做出说明解释。
三、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按程序向区主要领导和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就《预案》内容进行了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时间内相关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无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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