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松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文件的解读
一、预案起草说明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现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通过征求相关处级领导和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松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二、预案主要内容解读
松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总共分为八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了此预案适用于松岭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
第二部分,主要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职责。
第三部分,主要为做好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及时派出检查组并向区委、区政府实时汇报灾情及救助情况。
第四部分,主要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及防汛、防旱、地震趋势预测和震情监测信息等各类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区减灾委办公室(区应急局),并通过媒介向群众发布。
第五部分,主要为共四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响应程序。
第六部分,主要为灾害救助及受损房屋恢复重建等工作开展原则。
第七部分,区财政、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规定,开展物资及资金保障工作。
第八部分,主要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按程序向区主要领导和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就《预案》内容进行了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时间内相关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无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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