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松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的解读
一、预案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适应新形势下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水平,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大兴安岭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我局重新修订了《松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我局对预案的制定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主要负责同志为主的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我们在原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经过调研和征求意见,对预案进行了2次集中讨论和修改,组织了应急管理局各位领导及骨干成员对新制定的《松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经过征求区主管常务副区长和14个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后,于2024年2月中下旬形成了《松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预案主要内容解读
《预案》共分六章。
(一)总则。阐述《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及总体内容。
(二)组织体系。进一步规范明确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细化了工作流程。对专家组聘用、使用和基层机构值班值守做了相关规范。
(三)运行机制。该部分内容对预警机制制定、预案信息的收集部门作了规定,针对预警级别及发布,详细的说明了预警级别4个等级,分别为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四个级别,分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应急处置方面包含3个方面分别为信息报告程序、先期处置程序、应急响应程序;恢复重建方面对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方面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四)应急保障。对各镇和各监管职能部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和灾后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了明确的分工。人力保障方面明确了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组建、部门、装备等情况;财力保障上明确了救灾资金,演练等经费由相关部门提出后,经财政局审核后统一纳入年度预算。该部分还对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人员防护、通信保障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五)监督管理。本部分对预案演练计划制定、预案备案及演练频次做了说明,宣教培训和考核奖励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培训主体,增加了培训考核,对在突发事件中表现优异的团体和个人增加了表彰。
(六)附则。对本预案制定部门、解释与组织实施进行了规定,同时对预案的修改要求提出了说明。
三、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按程序向区主要领导和安委会相关部门,就《预案》内容进行了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时间内相关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无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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