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岭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松岭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松岭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松岭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松岭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份修订)
目录
1总则3
1.1编制目的3
1.2编制依据3
1.3编制原则3
1.4适用范围3
2应急响应3
2.1响应分级3
2.2响应启动4
2.3响应程序4
3应急处置4
3.1应急启动4
3.2灾情速报5
3.3监测预警5
4组织机构5
4.1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5
4.2镇场处级包片领导6
4.3工作组6
5转移安置8
5.1转移安置原则8
5.2转移安置路线9
5.3转移安置方式10
6抢险救灾10
6.1抢险救灾准备10
7保障措施10
7.1汛前检查10
7.2宣传教育及演练10
7.3纪律11
8附则11
8.1预案管理与更新11
8.2预案制定与实施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大兴安岭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松岭行政区范围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响应
2.1响应分级
按山洪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较重、严重、特别严重。
2.2响应启动
(1)Ⅲ级响应启动条件: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Ⅰ级响应启动条件: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3响应程序
发生特别严重、严重山洪灾害,立即启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及时向地委、行署报告灾情,进行先期处置工作,由地委行署统一领导开展救灾工作。发生较重灾害,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应急预案和指挥机构,及时向地委、行署报告灾情,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山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处置
3.1应急启动
区应急局根据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实际洪情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后,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半小时内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到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委书记或区长主持会商,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包片处级领导1小时内赶赴包片镇,设立前指。各救灾队伍1小时内集结待命,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灾工作。
3.2灾情速报
信息报送组(详见组织机构)迅速协调相关部门,搜集灾情、社情、民情,形成调查报告材料,于1小时内分别向地委办、行署办、地区应急局报告。
3.3监测预警
各监测点、水情观察员要按监测要求开展雨情、水情监测,按规定时间向指挥部报送。各镇(场)指挥机构按照早测报、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负责汇总分析本区山洪灾害信息。
4、组织机构
4.1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
总政委:金广丹区委书记
卜祥忠林业局党委书记
总指挥:吴军区委副书记、区长
周宏君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指挥:原明科区委常委、副区长
鹿洪生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指挥:各镇场包片处级领导
机构职责:全面领导松岭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审核把关《松岭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负责协调解决山洪灾害防御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本地区雨情、水情、工情,及时做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和水量调度指令;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量减少洪水灾害,切实防止因洪水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工作职责:承担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工作配合,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承办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2镇场处级包片领导
小扬气镇、绿水林场:
柴鹏副区长
王培成林业局副局长
古源镇、古源林场、大扬气林场:
王宜耀区政协副主席
鹿洪生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奇峰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劲松镇、壮志林场、新天林场:
牛洪涛副区长
秦长保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宇华林业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4.3工作组
(1)救援保障组。区应急局统筹协调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林业局专业扑火队等抢险救援队伍,调拨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进行抢险和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同步协调相关部门调配装载机、挖掘机、大型发电机、冲锋舟等设备设施。
负责人:吴海波,联系电话:13845715515
(2)医疗救护组。区卫健局统筹协调区医院、区疾控中心、卫生院,负责受灾现场医疗救援、灾后疫情预防、控制及受伤人员转移救治。
负责人:闫峰,联系电话:18645713019
(3)交通运输组。区交通局负责统筹协调人员转移撤离车辆及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车辆,同时按需要征用大型车辆运送物资,配合相关部门对受灾人员进行转送和抢险救灾。负责公路、桥梁等抢修恢复。
负责人:林春喜,联系电话:13845722423
(4)安全保障组。区公安局统筹调配警力,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负责人:张鹏,联系电话:13945702187
(5)车辆物资组。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区防指车辆及司机配备,并根据实际情况,配送救灾物资、餐饮及生活保障物资到指定地点。
负责人:王钊,联系电话:13351375210
(6)抢修恢复组。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对受灾区域基础设备设施、通信设备设施、供电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进行抢修恢复,并对受损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
负责人:姚春祥,联系电话:13904577111
(7)转移安置组。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有关镇场和部门,将灾民疏散和安置在应急避难场所。储备发放食品、饮用水、床位、被褥等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吃饭、饮水、住宿等问题。
负责人:刘成功,联系电话:13304577337
(8)信息报送组。区委办公室负责起草工作汇报材料和领导讲话,记录整理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批示和指示,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险情,向区委区政府和地委行署报告相关情况。
负责人:李海峰,联系电话:13804840999
(9)新闻宣传组。区委宣传部负责灾情和救灾信息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负责人:王桂智,联系电话:13614571795
5、转移安置
5.1转移安置原则
5.1.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内群众居住点及隐患、险情状况逐社区逐户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向可能受灾人员预先告知,一旦接到重大降雨预报后,各级责任人要立即上岗,按照既定的防御预案前往所包责任区的第一线组织开展险情巡查和防御工作;出现三级以上预警级别的降雨和险情,预警信号发送和责任人要及时果断发布预警信号。发出预警信号后,责任人必须在灾害发生区现场组织指挥转移群众。
5.1.2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2转移安置路线
5.2.1转移地点、线路的确定应遵循就近安全原则,向险情发生区附近的高地转移。汛前由各镇根据实际地形地势制定撤离路线及地点。把撤离路线、临时安置点等方案细化到户,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沟或易滑坡地带。
5.2.2各镇负责制作明白卡,将转移信号、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表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全点等。
5.2.3各镇应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等方式对转移安置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5.2.4当发生灾害造成交通、通讯中断时,受灾地区社区干部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并设法尽快报告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
5.2.5转移时要严格落实责任制,采取区、镇、社区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并向群众解释清楚。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后,一定要落实好群众的衣、食、住、行、医疗等各个环节的安置任务。
5.3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在安全区内搭建帐篷等。
6、抢险救灾
6.1抢险救灾准备
6.1.1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抢险救灾装备及车辆调配和救护等(参照松岭区防汛应急预案)。
6.1.2抢险救灾准备
做好山洪灾害防御装备、资金、物资等抢险救灾准备。
7、保障措施
7.1汛前检查。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7.2宣传教育及演练
7.2.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7.2.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7.2.3组织对镇、林场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7.2.4镇、林场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7.3纪律
7.3.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7.3.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3.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7.3.4严格执行危险地域、路段巡查检查制度。
7.3.5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松岭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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