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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明科

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领导职务
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领导分工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金融、人社、安全、外事、国土开发保护等方面工作。协助管理审计局。 分管财政局(国资办、财政支付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应急管理局(专业扑火队)、区政府办公室(外事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松岭林业局、法院、检察院、武装部、网信办、区直机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驻松岭森林资源监督办、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多布库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古里河国家湿地公园、消防救援大队、税务局、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松岭客户服务分中心、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驻松岭区其他金融保险机构。
领导简历

原明科,男,汉族,山西屯留人,198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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