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以下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就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闲置土地基本情况
序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
面积(㎡)
位置
闲置时间
闲置原因
1
佟佰军(大兴安岭安程能源有限公司)
3000
劲松镇
2年以上
政府原因
二、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止。
松岭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