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闲置土地公告(2023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3-08-29 来源: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以下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就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闲置土地基本情况

序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

面积(㎡)

位置

闲置时间

闲置原因

1

佟佰军(大兴安岭安程能源有限公司)

3000

劲松镇

2年以上

政府原因

二、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止。

松岭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9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